服务事项

参观须知

周二至周日:9:00—17:00对外开放,周一闭馆。

展馆内禁止饮水、吸烟,大声喧哗;衣冠不整者严禁入内。

馆内禁止吃口香糖及乱扔杂物,馆内应保持清洁。

易燃、易爆及化学危险品严禁带入馆内。

如有突发事件请观众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,按指定线路撤离。

爱护展品,文明参观,请按说明或工作人员的指导参观。

在参观过程中注意安全,保管好随身物品,以免丢失。

 

物品寄存须知

大件行李、儿童自行车、滑板、滑轮需办理寄存。

寄存物品需持有美术馆当日门票方可在客服中心办理免费寄存。

寄存物品不得有违禁,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等危害公共场所安全的物品。

存包后,请保管好您的存包凭条,观众凭凭条提取寄存物品,若因凭条丢失引起物品被冒领,本馆概不负责。

以下物品恕不寄存:字画、现金、相机、手机、笔记本电脑、金银首饰、珠宝、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;

重要文件及易碎、易变质、有异味的物品及宠物等。

 

失物认领须知

当日丢失的物品,请在馆内一楼问讯处咨询。

认领时需要说明丢失物品的详细特征。

非当日丢失的物品,请在客服中心认领。认领时须提供本人的有效证件,如身份证、学生证、军官证等。

受他人委托来领取遗失物品时,需要出示失主委托书及失主身份证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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